|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会员登录&信息
会员名:
密 码:
验证码: 
注册新用户忘记密码
  劳动保障导航
 · 中央法规
 · 地方法规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职工薪酬
 · 劳动合同
  税务咨询
  这里拥有超大容量的税收实务操作经验、税收筹划技巧等信息,同时还提供了最权威的税收专家在线咨询
  如果您在税收会员报名交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我们的税收会员报名咨询热线电话:
(010)82318888
信箱:tax@chinaacc.com 

您的位置:劳动保障 - 地方法规 - 正文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确定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2019-6-3
【打印】【关闭】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保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27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21号)精神和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相关数据,经研究,现就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如下:

一、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单位:元/人/月

设区市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设区市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全省 4736 鹰潭 5087
南昌 5703 赣州 4233
景德镇 4582 吉安 4275
萍乡 4369 宜春 4096
九江 4800 抚州 4421
新余 4570 上饶 4452

二、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单位:元/人/月

设区市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设区市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全省 5714 鹰潭 5829
南昌 6566 赣州 5426
景德镇 5117 吉安 4913
萍乡 5695 宜春 4951
九江 5773 抚州 5109
新余 5734 上饶 5184


三、2019年度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

2019年度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

月缴费基数 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0% 70% 80% 90% 100% 150% 200% 250% 300%
月缴费金额 568 663 758 852 947 1421 1894 2368 2842


 


赣人社字[2019]187号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