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当前位置:财经法规 - 地方税收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9年第6号
  2019-12-31
【打印】【关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9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嘉骐公益基金会

  2.上海如新公益基金会

  3.上海心苹公益基金会

  4.上海市长宁区虹桥社区基金会

  5.上海市徐汇湖南社区基金会

  6.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社区基金会

  7.上海浅橙公益基金会

  8.上海东方财富公益基金会

  9.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0.上海枫林植物科技发展基金会

  11.上海金桥碧云公益基金会

  12.上海怡杰创新科技发展基金会

  13.上海睿远公益基金会

  14.上海奉贤奉城社区发展基金会

  15.上海万众公益基金会

  16.上海优来公益基金会

  17.上海福寿园公益发展基金会

  18.上海天使宝贝公益基金会

  19.上海享物公益基金会

  20.上海市长益公益基金会

  21.上海市徐汇天平社区基金会

  22.上海市大华公益基金会

  23.上海康德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9年度通过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