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解决目前代开普通发票存在的办理手续不统一等问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发布本公告,对代开普通发票的办理程序和手续进行了简化和规范。
二、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代开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全市通办?
答: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代开普通发票的,实行全市通办,申请人可以向全市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三、是否统一了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式样?
答:本次简化和规范代开普通发票办理手续,统一了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式样,即《代开普通发票付款方书面确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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