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拥有超大容量的税收实务操作经验、税收筹划技巧等信息,同时还提供了最权威的税收专家在线咨询。 如果您在税收会员报名交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我们的税收会员报名咨询热线电话: (010)82318888 信箱:tax@chinaacc.com |
|
|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
|
|
2021-5-28 |
|
|
【打印】【关闭】 |
|
|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深入落实简并税费申报推行工作,现将我市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按期申报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本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21年第4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