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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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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范围内,我省相关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具体确定如下: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
制造业
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
交通运输业
7
建筑业
8
饮食业
8
娱乐业
15
其他行业
10
  本表所列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并随之更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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