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须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